四川省科技助力乡村振兴促进会
水利设施运维服务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精神,提高我省水利设施运维服务质量,维护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市场秩序,推进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四川省科技助力乡村振兴促进会在自律管理规范框架下组织开展水利设施运维服务能力评价工作。依据《四川省科技助力乡村振兴促进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本指南所称水利设施运维服务能力评价,是指立足于行业自律的自愿性第三方评价活动,按照规定的指标和程序,对具有法人资格的四川省科技助力乡村振兴促进会团体会员单位承担水利设施巡查检查、维修养护、观测预报、违章记录、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信息化建设等服务能力进行客观评价,并核发相应《四川省水利设施运维能力评价证书》(以下简称证书),供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机构及组织采用。
服务能力评价的申请、评价工作,遵循自愿、公开、公正、公平、规范的原则。四川省科技助力乡村振兴促进会团体会员单位均可按照本指南的相关规定自愿申请,经审核合格并取得证书后,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依法依规从事水利设施运维服务业务。
四川省科技助力乡村振兴促进会依照本指南的相关规定,负责证书的审核、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川省科技助力乡村振兴促进会
水利科技分会肖主任
15982195876
水利设施维养自律书.docx
四川水利设施运维能力评价申请表.docx
水利设施运维服务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docx